本帖最后由 华子 于 2012-9-17 17:09 编辑
淮安新闻网讯 本报《爱心行动》栏目,近期连续报道了几名贫困家庭重大疾病患儿受到社会热心群众捐助的感人故事。记者近期采访获悉,在这些热心群众参与救助的同时,像王佳慧、陈圆圆两名困难家庭的患儿也得到了市儿童慈善大病救助相关政策的救助。
据了解,市慈善总会自2010年8月开始实施贫困家庭儿童大病慈善救助项目,两年时间里,已救助贫困家庭重大疾病儿童268人次(224人),其中受救助最多的淮安区,已救助72人次。省市县区救助金总支出已达370余万元。
贫困家庭儿童重大疾病慈善救助制度,是我省率先在全国建立探索出的一条为儿童大病提供救助的新路子。我市自2010年7月开始启动这个项目,并在市县(区)各级通过基层走访、媒体发布以及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开展了多方位多角度的宣传,社会对这项政策的知晓率逐步提高。
记者了解到,在过去两年里,我市共救助贫困家庭重大疾病儿童224人,其中有114人在今年1-8月份提出申请,并得到救助,与去年同期相比救助人数上升了112%。市慈善机构的工作者们希望这项政策能够被群众广泛了解,让更多符合条件的患儿从中受益。
如何申请贫困家庭儿童大病救助对象及条件救助对象须满足以下条件:
1.本市户籍、患重大疾病、18周岁以下;
2.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3.孤儿(含弃婴、事实上无人抚养儿童)、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中的儿童(事实上无人抚养儿童是指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为重度残疾人,失去生活依靠的儿童;或父母双方服刑导致一段时间内失去生活依靠的儿童)。
病种范围
白血病(含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先天性心脏病;尿毒症;恶性肿瘤。除此以外,在一些病种上也作了一些拓展,对一些特殊病种,经审批后也可以享受一定的救助。
救助资金渠道及资金来源
贫困家庭儿童大病救助资金由省市县三级共同承担。救助资金由财政预算、慈善募集款、福彩公益金按5:3:2比例投入,设立专门账户,专款专用。
救助标准
根据申请患儿家庭经济状况对重大疾病患儿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住院和门诊治疗费用自付部分,即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治疗总费用中扣除医保补偿、医疗救助及其他临时救助和援助费用余下部分,按以下标准给予资助:
(一)孤儿医疗费用自付部分由省、市、县(区)慈善救助资金全额承担。
(二)低保家庭患儿医疗费用自付部分由省、市、县(区)慈善救助资金资助80%。
(三)低保边缘家庭患儿医疗费用自付部分由省、市、县(区)慈善救助资金资助50%。
救助申请程序
患儿监护人在户口所在乡(镇、街道)民政办领取并填写《江苏省贫困家庭儿童重大疾病慈善救助申请表》,经民政办调查核实、签署意见后,向县(区)慈善总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如下材料:
《申请表》;户口簿;疾病诊断证明和近期的病历资料;低保家庭提交民政部门核发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低保边缘家庭提交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贫困证明,孤儿提交县级民政部门核发的《儿童福利证》;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患儿提交《社会保障卡》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卡》或其他相关凭证,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患儿提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卡)》或其他相关凭证。
来源:淮安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