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常州市卫生局
常劳社医〔2008〕9 号
关于常州市市本级统筹区与武进区统筹区基本 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双向开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方便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就医,满足参保人员医疗需求,促进定点医疗机构的良性竞争,经与武进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对市本级统筹区与武进区统筹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双向开通,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人群范围 此次双向开通适用于参加常州市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 二、双向开通医疗机构范围 双向开通医疗机构的范围为:市本级统筹区所有二级以上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常州市武进人民医院、常州市武进第二人民医院、常州市武进中医医院、常州市武进区奔牛人民医院、常州市武进区横林人民医院。 三、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待遇 参保人员可以在实行双向开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参保人员所属统筹地区的相关规定结算,不再按异地居住就医、市(区)外转院处理。 四、双向开通医疗机构医保管理 取得双向开通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接受服务对象所属统筹地区有关业务主管部门的医保管理,同时须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签订医疗保险服务协议。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双向开通医疗机构有关医疗费用的结算,按参保人员所属统筹地区的结算办法处理。 五、双向开通时间 双向开通自2008年7月1日起实施。
常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常州市卫生局 二○○八年五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