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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新农合将血友病纳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试点范围
德州新闻网讯(记者 王赛赛 通讯员 王秀转)近日记者获悉,上半年全市新农合报销补偿3.52亿元,受益人口325.98万人,目前全市参合农民430.79万人,参合率99.77%。
据了解,自从今年5月1日执行新补偿方案以来,新农合报销比例、报销限额和报销范围等都有所扩大,最高报销限额达10万元。普通门诊及门诊大病医药费用报销比例由40%提高到50%,普通门诊封顶线提高到60元。在原12种门诊大病基础上,增加精神病病种,封顶线提高到8000元。
乡镇卫生院(一级)住院报销补偿起付线保持100元不变,报销比例提高到80%,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的乡镇卫生院(一级)基本药物补偿比例提高到90%。县级(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补偿起付线500元,报销比例提高到65%。市、省级(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补偿起付线500元,报销比例提高到50%。住院保底补偿比例最高提至25%。全年补偿封顶线提高到100000元。除本县(市、区)县级、德州市市级及山东省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外的县级以上(含县级)公立医疗机构经转诊备案住院医药费用按照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的80%予以报销补偿。
此外,还将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药品全部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补偿比例提高10%。充分发挥新农合制度对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作用和优势,统一将中药饮片和中医针灸、推拿、拔罐、刮痧等非药物非手术疗法补偿比例提高10%。全面推开农村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等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将重性精神疾病、乳腺癌、宫颈癌、终末期肾病、血友病等纳入试点范围,县、市、省级上述病种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新农合补偿比例为70%。
我市2011年筹资额由每人150元提高到250元,其中,中央、省财政补助140元,市、县级财政补助分别为8元、52元,参合农民以户为单位每人缴纳50元。目前全市总共有430.79万农民参加新农合,参合率达到99.77%。截至6月底,2011年上半年报销补偿3.52亿元,受益人口325.98万人次,住院平均补偿比49.23%,门诊平均补偿比39.89%,次均住院费用2868.70元。住院补偿万元以上的3352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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