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白血病、血友病和艾滋病机会性感染医疗保障若干问题的批复
苏卫农卫〔2013〕7号
常州市卫生局:
你局《关于白血病、血友病和艾滋病机会性感染医疗保障若干问题的请示》(常卫基妇〔2013〕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关于慢性髓细胞白血病患者耐药的问题
针对实施中有部分慢性髓细胞白血病患者使用格列卫一段时间后出现耐药,同年度中需换用达希纳或施达赛的情况,其费用按照对应品种不超出《江苏省提高农村居民慢性髓细胞白血病、血友病医疗保障水平实施方案》(苏卫农卫〔2012〕13号)规定的新农合限额标准予以补偿。同时,上海诺华贸易有限公司承诺,如果患者使用格列卫出现不能耐受或耐药的情况,可以直接转入达希纳的慈善援助(TIPAP)项目。
二、关于慢性髓细胞白血病患者强化治疗的问题
针对实施中有部分慢性髓细胞白血病患者每日需用70mg施达赛进行强化治疗的情况,应根据临床诊断,在符合疾病由慢性期向加速期或急变期进展,并经医生认可的条件下,改用强化治疗方案,由新农合按照每年最多支付20 mg和50mg施达赛各3盒(瓶)的标准予以补偿。
三、关于血友病A患者病情变化的问题
针对实施中有部分轻度血友病患者在一个年度中用完当年凝血因子Ⅷ20000元限额结算标准,在同一年度中病情又从轻度发展成为中(重)度的情况,其后的费用仍然执行省规定的18岁以上中(重)度患者年度限额结算80000元标准,并据实予以结算。
四、关于血友病A患者输注凝血因子Ⅷ治疗的问题
针对实施方案中提出的“2—18周岁患者每周注射2支250IU产品,每参合年度最多享受12支打包付费”的情况,现调整为“2—18周岁患者每周注射2支250IU产品,每季度最多享受12支打包付费,每年度新农合支付不超过48支的费用”。
五、关于艾滋病机会感染复合感染的问题
针对实施中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绝大多数为复合感染,需同时进行各类合并感染治疗的情况,其费用按照限定价格较高的单一感染费用标准予以补偿,其它合并感染的实际治疗费用按当地一般疾病的报销标准进行补偿。
此复。
江苏省卫生厅
2013年5月17日
抄送:各市卫生局,昆山、泰兴、沭阳县(市)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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