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huangli 于 2013-2-28 10:44 编辑
关于转发《江苏省提高农村居民慢性髓细胞白血病、血友病医疗保障水平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局、财政局、民政局、物价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意见的有关精神,省卫生厅、财政厅、民政厅、物价局联合印发了《提高农村居民慢性髓细胞白血病、血友病医疗保障水平实施方案》,现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地要全面准确把握有关文件精神,抓住关键环节,完善政策措施,精心组织实施,加快推进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工作。
二、要进一步强化新农合协议管理,实施临床路径,确保医疗服务质量。
三、要提高重大疾病医疗服务能力,促进分级诊疗,保障医疗服务供给。根据省方案,确定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为我市参合居民血友病的定点救治医院。
四、各地要大力宣传新增重大疾病救治和保障政策措施,积极引导患者到定点救治医院检查并接受规范治疗。加强救治病例的信息管理,及时、准确、完整地填报相关统计信息。
五、在全面巩固提高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医疗保障水平工作以及全面推开终末期肾病等6个病种的医疗保障工作的基础上,确保在2013年2月底前全面开展慢性髓细胞白血病、血友病等12个病种的医疗保障试点工作。
附件:江苏省提高农村居民慢性髓细胞白血病、血友病医疗保障水平实施方案
盐城 市 卫 生 局 盐城 市 财 政 局
盐城 市 民 政 局 盐城 市 物 价 局
2012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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