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讯(记者 吴瑕 见习记者 郭苏莹)昨天,国家发改委等多个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今后居民的大病医保实际报销比例不能低于50%。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目前广州居民的大病报销比例已高达70%,下一步广州实施的大病医保也将计划引入商业保险,而至于需不需要额外增加居民的医保费用,人社部门未给出明确答复。 市居民医保基金收不抵支 《意见》规定,大病医保的筹资办法,各地可结合具体情况科学合理确定筹资标准。同时,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新农合基金中划出一定比例或额度作为大病保险资金。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基金有结余的地区,利用结余筹集大病保险资金;结余不足或没有结余的地区,在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年度提高筹资时统筹解决资金来源,逐步完善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多渠道筹资机制。 而就在上月,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曾表示,目前广州市居民医保基金从2010年起出现收不抵支,截至2010年的年度结算缺口已达1.3亿元,虽然这笔“缺口”已通过财政补贴的方式填上,但仍亟需通过调整筹资标准加以解决。昨日,对于今后广州推行居民大病医保的政策时,是否需要额外增加居民的医保费用,人社部门未给出明确答复。 广州或采用“番禺模式” “目前广州引入商业保险来运作大病医保,仍在一系列的调研阶段,因为这笔钱给到保险公司,是否可靠,会不会‘肉包子打狗’,都需要慎之又慎的考量。”昨天,有关负责人在谈及广州医保引入商业保险的进程时如是说。其表示,引入商业保险公司进入大病报销领域,只是为了“进一步提高参保人报销水平”。 为解决重特大疾病群众的保障问题,今年6月广东已出台政策鼓励商业保险进入医保,提高居民的报销比例。目前,广东已试水商业保险介入基本医保,并形成了“湛江模式”和“番禺模式”。对此,有关负责人表示,广州目前也正在为引入商业保险进行前期的调研工作。“可以肯定的是,广州将不会采用‘湛江模式’,而有计划采取政府购买经办服务的模式,引入商业保险。” 在谈及各种引入商业保险运作模式的优劣,省人社厅的有关负责人表示,一个城市的医保是否引入商业保险模式,需要由当地的经济发展情况决定。类似湛江、清远这种经济不发达地区,一年才能报销2万块钱,为了提高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可以引入商业保险。但是类似东莞、中山这些报销比例已经很高地区,医保中引入商业保险“意义不大”。 “番禺模式” :政府投钱买服务保险公司管经办 作为首个通过政府出资购买服务、委托商业保险机构经办的医保模式,广州番禺医保与有6年历史。 番禺区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主任卢小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管办分离、保险公司托管”的“番禺模式”实施以来,政府每年出资355万元与商业保险公司进行签约,由商业保险公司进行医保管理、报销的工作。商业保险公司每个月将实际医保支出费用报给区财政,待财政审核后予以拨款,“等于说是我们出钱,雇佣商业保险公司经办,以便对医保进行更加专业化的管理。” 番禺农民每年缴纳430元医保费用,其中,区政府将补助250元,村镇级政府及农民共同缴纳180元。参与“新农合”的百姓可持身份证直接在医院中设的商业保险报销经办点报销相关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