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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尿毒症等8类大病保障今年要全面推开”,国家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指导意见公布后,昨有媒体报道,卫生部日前表示将努力让“重特大疾病补偿水平达到90%左右”。目前,我省大病医保进展如何,重特大疾病病种到底有哪些?对此,省人社厅相关人员昨介绍,大病医保我省拟出相关配套政策,而重特大疾病病种我省早有诸多突破。
大病医保类似“二次报销”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类似合肥推行的‘二次报销’。 ”省人社厅相关人员介绍,国家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相关指导意见公布后,目前,我省正在研究,计划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按国家大病治疗费至少报销50%的要求,在我省部分地区、部分大病病种,实际报销比例已达到这一水平。 ”
所谓“二次报销”,指合肥对满足条件的参保人员因病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属政策范围内的、个人承担超过年度合肥市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50%以上部分,可进行“二次报销”,报销比例将根据城镇居民医保基金运行情况确定。
目前,对大病救助我省有诸多保障,比如医保报销设置了封顶线,对于大学生群体,建立了医保调剂金制度,此外,还建立了大病统筹、按病种付费等制度。
我省大病医保病种超20类
对媒体报道的卫生部表示“今年要全面推开尿毒症等8类大病保障,在1/3左右的统筹地区将肺癌等12类大病纳入保障和救助试点”的问题,我省人社部门表示,“在城乡居民重特大疾病保障方面,其中涉及的20类大病病种,我省多已纳入,部分名称有所区别,在许多方面,我省不少地区都有突破。 ”
合肥市到去年7月,居民医保特殊病病种已扩大至25种,并对25种门诊特殊病设定了不同的基金支付限额,其中,肾透析、肾移植术后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万元;小儿脑瘫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万元。此外,在校学生、少年儿童及18周岁以下参保居民患有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恶性肿瘤、小儿脑瘫,不设基金起付标准等。
来源:中安在线-安徽商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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