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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红十字对血友病等大病救助三大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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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 13:14: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宁德市红十字对血友病等大病救助三大调整
  今年大病救助政策近日出台,与去年相比,今年的政策进行了部分调整,救助对象由原来的6类合并为4类,救助病种范围扩大,从5类增至7类,救助金发放计算基数、计算方式也有变化。记者从市红十字会获悉,6月4日至5日,“福建省红十字爱心之旅”巡回活动将前往福鼎市,宣传大病救助政策,征集拟救助大病典型对象,入户慰问大病困难群众。
  患上恶性肿瘤、尿毒症、急性白血病这样的重特大疾病,让多少贫困家庭举步维艰,而去年5月1日起施行的《福建省红十字城乡困难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行办法》,有效减轻了他们的医疗负担。
  今年,救助病种改称“疾病组类及病种”,除了原来的恶性肿瘤、急性白血病、尿毒症、先天性心脏病、再生障碍性贫血5类大病,新增地中海贫血、血友病2个病组。
  大病救助的对象将由原来的6类调整为4类,一是把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归入城乡低保对象里,不单列;二是考虑到特殊困难家庭目前还没有具体文件对其标准进行认定,申请者家庭实际情况难以把握,决定将这类对象统一归并到低收入家庭。调整后的救助对象包括重点优抚对象(含革命“五老”人员)、城乡低保对象(含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低收入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
  在救助标准方面,此次调整共涉及计算基数、计算方式两方面。其中,救助金发放计算基数,原来是扣除现行医疗保障制度及补充医疗保险报销和接受其他社会救助部分后,所余的由个人负担费用(含目录内药品诊疗及抢救时使用无法替代的目录外药品费用),今年改为住院医疗总费用(含尿毒症、血友病门诊费用)。而在计算方式上,实行差额累进救助,凡年度内患上述7类疾病的住院医疗总费用(含尿毒症、血友病门诊费用)为3万~5万元部分(低保对象包括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为2万~5万元),按10%给予人道救助;5万~10万元部分,按15%给予人道救助;10~20万元部分,按20%给予人道救助;20万元以上部分,按30%给予人道救助。原则上每人每年救助1次, 封顶为20万元。
  据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介绍,截至今年5月24日,宁德市共有千余名城乡贫困大病患者申请救助基金,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有958人次,获得的救助总金额达148多万元。其中,最高一笔获得128996.88元救助,最低获得1321.14元救助。患恶性肿瘤的蕉城区七都黄厝村低保户黄敬祥成为全省第一位受到救助的对象。
  来源:闽东日报 宁德晚报记者:林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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