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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城镇居民提高血友病等长期门诊病种支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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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1 18:41: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兰州城镇居民提高血友病等长期门诊病种支付比例
  甘肃新闻网兰州3月20日电 据西部商报报道:从4月1日起,兰州将对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标准进行调整,调整内容包括提高筹资标准、降低居民医保住院起付标准、提高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标准、提高住院统筹医疗费用支付比例、提高在校学生和重度残疾人住院统筹费用报销比例等九项。

  缴费 个人缴费由80元提到100元
  第一个变化就是提高筹资标准。全市参保普通居民个人缴费标准由80元提高到100元。大、中专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技工学校)学生及中、小学在校学生参保个人缴费标准不变,同时对民政部门认定的城市低保人员个人缴费标准及补助方式也将不变。
  此外,参保居民住院就医也将降低医保住院起付标准,其中一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由150元调整为100元,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由350元调整为200元,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700元不变。对于因病情需要,由下级医院住院转往上级医院住院治疗的不再另行收取上级医院的起付标准费用。此次新调整的城镇居民医保政策取消新生儿参保等待期,新生儿出生后即可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支付额 年度支付限额提至12万
  新调整的城镇居民医保政策对住院最高支付限额也进行了调整。在一个参保缴费年度内,医疗保险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由6万元调整为12万元,其中:统筹基金支付最高限额由2.5万元调整为4万元;大额医疗保险最高补助限额由3.5万元调整为8万元,同时大额补助比例由60%调整为65%。

  普通门诊 统筹报销比例提至50%
  住院统筹医疗费用支付比例也进行了提高,一级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由70%调整为90%,二级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由65%调整为80%,三级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由60%调整为65%。另外,兰州城镇医保参保居民感冒发烧去医院门诊检查治疗,今后门诊费用不但可以报销了,同时普通门诊统筹支付比例也将得到提高,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报销比例由40%调整为50%。

  在校学生 住院报销比例再提10%
  在校大、中院校学生及中、小学生,住院统筹费用报销比例将在现行规定的基础上再提高10个百分点,是调整后的医保政策中的亮点之一,同时持有残疾证的一二级残疾人员住院统筹费用报销比例将在现行规定的基础上再提高10个百分点。
  另外,还增加长期门诊病种范围并提高支付比例。其中,居民医保长期门诊在现有的6个病种(恶性肿瘤放、化疗,肾衰竭透析治疗,器官移植的抗排异治疗,慢性活动性肝炎,肝硬化,血友病)的基础上,新增加高血压病(二级以上)、糖尿病伴并发症、风湿(类风湿)性关节炎,癫痫共10个病种,同时,统筹支付比例由原来的45%调整为50%。将运动疗法、偏瘫肢体综合训练、脑瘫肢体综合训练、截瘫肢体综合训练、作业疗法、认知知觉功能障碍训练、言语训练、吞咽功能障碍训练、日常生活能力评定等9个康复项目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记者 李彦琴)

  来源:西部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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