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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阳市新农合提高血友病等提高重大疾病救助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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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3 13:50: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莱阳市新农合提高血友病等提高重大疾病救助力度
  为进一步巩固完善新农合制度,增强新农合保障能力,莱阳市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2011年基金运行情况,在坚持保障农民群众能够最大程度地得到实惠的前提下,合理调整2012年新农合有关政策,努力提高参合受益度。与2011年相比,2012年新农合惠民政策主要体现在“四个提高”。
  一是提高筹资标准。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300元,其中各级财政按每人240元的标准进行配套补助,农民个人缴费标准提高到60元。
  二是提高一般诊疗费报销比例。根据烟台市统一要求,将门诊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静脉输液费和药事服务成本合并为一般诊疗费,报销比例提高为90%,参合农民个人负担不超过1元钱。
  三是提高三级定点医院住院报销比例。将三级定点医院住院报销比例统一提高5个百分点,其中烟台市莱阳中心医院的报销比例由45%提高到50%。
  四是提高重大疾病救助力度。将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重性精神疾病、乳腺癌、宫颈癌、终末期肾病、血友病等7类疾病报销比例不分医院级别统一调整为70%。对0-14周岁农村儿童患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先天性室间隔缺损、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先天性肺动脉瓣狭窄等6个病种的,实行“定点救治、规范诊疗、限额收费”,患儿在定点医院救治并按照相关临床路径治疗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纳入补偿范围,由新农合和医疗救助给予全额报销,努力做到让参合农民 “花小钱保大病”。

  来源:中国烟台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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