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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血友病诊疗中心确诊的血友病患者即日起医疗费将按不低于70%的比例报销
大众网济南11月21日讯 (记者 赵新婷)今天上午,记者从山东省血液中心获悉,即日起血友病患者可以到山东省血友病诊疗中心确诊并确定治疗方案,参合血友病患者持方案在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费将按不低于70%的比例报销。
血友病是一种健康危害大,医疗费用高的疾病,而且大多数的药品也得不到报销。2011年4月,山东省卫生厅发布了关于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血友病患者诊治报销有关问题的通知,从2011年起,山东省将血友病纳入新农合提高重大疾病保障水平试点病种。
据介绍,参合血友病患者经山东省血友病诊疗中心确诊并确定治疗方案后,持方案在省内县及县级以上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治疗期间发生的补偿范围内的门诊及住院费用,按不低于70%的比例报销。另外,治疗血友病所需的凝血因子Ⅷ浓缩物(抗血友病球蛋白,AHG)、重组人凝血因子Ⅷ(rhFⅧ)制品、冷沉淀、凝血酶原复合物(PCC)、重组人活化凝血因子Ⅶ(rhFⅦa)制品、新鲜冷冻血浆(FFP)等6种常用的凝血因子制品也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
即日起,需要报销的患者可以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在周一到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到山东省血友病诊疗中心抽血化验,在确诊为血友病后,中心会为患者提供报销所需的诊断证明和治疗方案以及一本诊疗手册。其余报销所需材料可咨询所在统筹地区新农合经办机构。咨询热线:0531-81956928。
作者:赵新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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