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联网起点网络工作室 “血友创业互助基金”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基金全称为“友联网起点网络工作室血友创业互助基金”。 第二条 设立“创业基金”,目的是让创业初期的起点网络工作室成员及学员顺利完成工作和学习,帮助因突发事件和身体疾病导致经济困难的血友兄弟。 第二章 基金来源与用途 第三条 基金来源: 1、团队推广成功后客户结算款中提取,初步按每单总费用的10%来抽取。(比例可适时调整) 2、起点网络工作室成员和学员自愿捐赠的资金或者实物。 3、其他血友和社会爱心人士的捐赠。 第四条 创业基金主要是给起点网络工作室营造一个良好的“创业环境”,让正式员工更好地完成推广业务,让招收学员更好地学习知识。 第三章 管理机构与职能 第五条 组织成立起点网络工作室创业基金管理委员会(简称“基金委”),委员由“起点”的正式成员担任。 第六条 基金委是创业基金的常设管理组织,负责基金日常管理,定期向外发布相关报告,对资金的使用进行有效监督。 第四章 支持对象与支持方式 第七条 创业基金面向“起点”内的成员、学员及其他必要救助的血友病患者。 支持对象的基本条件如下: (一)工作高效、学习勤奋,做出的成绩得到多数成员的认可。 (二)家境贫困、品德高尚,在工作学习中积极帮助其他血友进步。 (三)严格遵守《起点基本规章制度》,无不良信用记录和违纪行为。 第八条 创业基金旨在资助最需要的成员,帮助他们度过生活上的困难。支持方式采取的是“借款式”。该方式是指当事人在申请基金时必须做出承诺,在其今后经济条件改善后要及时归还相应资金。 第五章 创业基金的申请 第九条 创业基金的申请 1、申请基金项目的个人和集体应先填写“起点网络工作室血友创业互助基金申请表”。 2、申请者要提供身份证明、相关票据,对申请基金的额度必须实事求是,要结合当地消费水平提出最经济可行的申请。 3、申请人提出的资金(实物)应经“起点网络基金管理委员会”认定并批准。 第六章 受理与审批 第十条 基金委对“申请表”进行初步核实、研究并对申请者进一步考察、审议。 第十一条 基金委要听取不同成员的意见,根据他们提出的建议讨论研究,最后全体委员投票并发言表决。审批必须获得半数以上成员支持方可生效。 第七章 创业基金的运作 第十二条 开设起点网络工作室血友创业互助基金专门帐户,对创业基金统一管理。 第十三条 创业基金的申请额度根据项目的性质、风险及基金使用方式确定。 第十四条 在审批通过后,基金管理委员会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于申请人出现的违规行为,基金委有权停止基金的资助,后果严重将取消当事人继续申请该基金的权利。 第十五条 采用“借款式”取得基金扶持的,申请人应按期归还资金,一般不超过2年,具体期限可酌情而定。 第十六条 基金委在每季度结束前,出具创业互助基金的收支报告,并在友联网公布。 第八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管理办法由起点网络工作室创业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和修改。
起点网络工作室 附: 《起点网络工作室血友创业互助基金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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