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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梁山讯 (记者 魏玉兰 通讯员 胡安国)记者从市卫生局16日召开的全市新农合工作座谈会上获悉:2011年,全市参合农民达627.97万人,参合率99.68%,比2010年提高0.94个百分点。新农合筹资标准达到每人250元,上半年全市参合农民受益192.93万人次,占参合人数的30.72%。下一步将加大措施强化对全市新农合基金和医疗机构的监管,努力实现“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0%左右”和“重大疾病新农合报销不低于70%,大病救助20%”的任务目标。
新农合工作是医改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立基本医疗保障体制的重要内容。目前,市、县财政补助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实行了全市新农合统一报销补偿方案,实行住院统筹加门诊统筹模式。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分别达到70%、60%、50%,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及市外定点医疗机构报销补偿比例为45%。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8万元,达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0倍以上。取消市内转诊,实行“市内一证通”。卫生与民政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提高农村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从2010年10月1日起,在全市开展提高农村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试点工作,新农合按70%的比例给予补偿,医疗救助再按20%的比例给予补偿。对单纯性唇裂限额内诊疗费用,新农合按照不低于70%的比例给予补偿。将重性精神疾病、乳腺癌、宫颈癌、终末期肾病、血友病等重大疾病纳入试点范围,新农合补偿比例不低于70%。将高血压(Ⅱ期)、心脏病并发心功能不全等17种慢性病治疗和恶性肿瘤放化疗等5种特殊病种的大额门诊治疗纳入报销补偿范围。将慢性肾功能不全透析治疗、白血病大额门诊治疗费用比照同级医院住院补偿执行,全年累计封顶线提高到5万元。
会议对加强新农合基金管理和医疗机构监管提出要求:目前我市参合农民人数已近628万,监管的新农合基金近15.7亿元,基金数额越来越大,各县市区要严格执行新农合基金财务和会计制度,新农合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参合农民医药费用补偿以外的任何支出,保证基金全部用于参合农民看病报销,使有限的基金发挥最大的效益。逐步建立基金风险预警制度,规范票据管理、现金管理和资金划拨流程,基金实现封闭运行。
进一步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通过精细化管理活动,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选择临床路径明确的病种,推广单病种定额付费和限额付费制度,严格掌握出入院标准,合理确定病种收费标准,逐步扩大试点病种范围。健全医院内部医疗质量安全评价控制体系,推行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完善定点医疗机构的准入和退出机制。把医药费用上涨幅度、医疗服务质量、大型设备检查阳性率、自费药品使用比例以及新农合制度执行情况等纳入对定点医疗机构的考核范围。逐步形成新农合管理对医疗服务行为的引导和制衡机制,达到促进改革、规范服务、加强监管和控制费用共赢的效果。
会上,各县市区还与山东省立医院、山东大学齐鲁医院、省千佛山医院、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等省级7家定点医疗机构签署了即时结报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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