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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白血病、血友病和艾滋病机会性感染医疗保障工作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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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20 14:56: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白血病、血友病和艾滋病机会性感染医疗保障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局:
  根据省卫生厅《关于白血病、血友病和艾滋病机会性感染医疗保障若干问题的批复》(苏卫农卫〔2013〕7号),现对我市农村重大疾病部分病种医疗保障工作做如下补充规定:
  一、慢性髓细胞白血病
  慢性髓细胞白血病患者使用格列卫一段时间后出现耐药,同年度中换用达希纳或施达赛,其费用按照对应品种不超出《江苏省提高农村居民慢性髓细胞白血病、血友病医疗保障水平实施方案》(苏卫农卫〔2012〕13号)规定的新农合限额标准予以补偿。部分慢性髓细胞白血病患者病情由慢性期向加速期或急变期进展,经医生认可,改用强化治疗方案,每日用70mg施达赛进行强化治疗,由新农合按照每年最多支付20 mg和50mg施达赛各3盒(瓶)的标准予以补偿。
  二、血友病A
  轻度血友病患者在一个年度中用完当年凝血因子Ⅷ20000元限额结算标准,在同一年度中病情又从轻度发展成为中(重)度,其后的费用仍然执行省规定的18岁以上中(重)度患者年度限额结算80000元标准,并据实予以结算。
  省实施方案中提出的“2-18周岁患者每周注射2支250IU凝血因子Ⅷ,每参合年度最多享受12支打包付费”,现调整为“2-18周岁患者每周注射2支250IU凝血因子Ⅷ,每季度最多享受12支打包付费,每年度新农合支付不超过48支的费用”。
  三、艾滋病机会感染
  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绝大多数为复合感染,需同时进行各类合并感染治疗,其费用按照限定价格较高的单一感染费用标准予以补偿,其它合并感染的实际治疗费用按当地一般疾病的报销标准进行补偿。

  盐城市卫生局
  2013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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