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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启动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并且新增血友病等18种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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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6 11:30: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主任记者杨海峰)本月起,辽阳市辽阳县救助对象在经过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农合补偿、日常医疗救助后,还将得到门诊、住院兼顾的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
  辽阳市民政局医疗救助办主任陈晓明说:“辽阳在省内率先启动了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同时也是我省第一个实现‘一站式’医疗救助的城市。”
  陈晓明介绍,所谓的“一站式”医疗救助,是指城乡低保户在医院获得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后,可直接从医院享受到民政部门的医疗救助补偿,这在其他地区是没有的。
  记者昨日从辽阳市民政局获悉,试点地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患重特大疾病的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低保边缘对象均为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对象。
  值得关注的是,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病种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特病病种相结合,并新增了乳腺癌、宫颈癌、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Ⅰ型糖尿病、脑梗死、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甲亢、唇腭裂、血友病、儿童白血病和儿童先天性白血病等18个病种,共计40余病种。
  具体标准为:救助对象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特病补偿、日常医疗救助后,统筹范围内自负费用在5000~10000元的按25%救助;10001~15000元的按30%救助;15001元~20000元的按35%救助;20001元以上按40%救助,每人每年累计最高救助额为8000元。
  患上述病种,已享受日常医疗救助且未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特病补偿的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对象,救助比例在上述分类规定的百分比上各增加5%,每人每年累计最高救助额为10000元。
来自:东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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