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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血友病等9种特殊病种新农合门诊补偿比例将与住院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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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6 19:37: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泉州血友病等9种特殊病种新农合门诊补偿比例将与住院一致
  海峡都市报闽南版6月6日讯(记者 陈丽娟)今年,泉州新农合筹资标准和报销比例均有提高。记者昨天从泉州市新农合管理服务中心了解到,按照新规,各县(市、区)年人均筹资水平提高至290元~320元,比去年230元~280元的标准提高了40~60元。住院补偿封顶线达到8万~10万元,这意味着,如果加上重大疾病补充补偿封顶线20万元,符合条件的重大疾病参合农民最高可获得30万元的补偿金。
  今后,泉州市新农合普通门诊报销比例大大提高,统一按照60%的比例予以补偿,每人每年普通门诊封顶线也提高到400元左右。

  引导市民就近医治
  乡级住院分段补偿
  泉州市新农合管理服务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来,泉州市新农合筹资力度、筹资标准大幅提高,总体上乡级、县级、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报销比例较去年提高5至20个百分点。即县级、县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补偿比分别为75%~80%、45%~65%。
  为引导市民就近医治,与往年不同,乡级住院补偿还采取分段补偿的形式。参合农民在乡级住院可补偿费用500元以下部分(含500元)的补偿比为60%~70%,超过500元部分的补偿比为90%~95%。

  大病补偿起付降低
  6大病种纳入保障
  自2010年起,泉州市开始实施重大疾病大额住院医疗费用市级补充补偿政策,对年度内累计政策范围内费用自付部分超过一定数额的参合人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充补偿。去年起,泉州市大病住院补充补偿基金,由原来的人均2元提高到15元,封顶线也由15万元提高至20万元。起付线则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农民人均纯收入和医疗费用高低情况来定,分为三类,其中以晋江市最高,起付线为2万元。
  据了解,今年大病补偿起付线降低至1.3万左右,补偿比例提高到80%~85%,封顶线仍为20万元。
  今年,泉州市除了继续提高儿童“两病”(农村儿童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的保障水平外,还将逐步增加病种,将重症尿毒症透析、乳腺癌、宫颈癌、耐多药结核病、重性精神病、艾滋病机会感染等6个重大疾病纳入保障范围,减轻患者医疗费用负担。

  普通门诊封顶400元
  普通门诊补偿方面,今年,泉州市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统一按照60%的比例予以补偿。每人每年普通门诊封顶线提高到400元左右。
  有关负责人举例,假设参合农民当日单次门诊费用109元(其中:目录内药品等费用100元、一般诊疗费用9元),能报销的费用为100×60%+7.5(诊疗费报销额)=67.5元,个人只需负担41.5元。
  为方便群众常见病就医,泉州市今年还将在每个行政村开通一所村卫生所作为普通门诊统筹的定点机构,按照40%~50%的比例予以补偿,每人每年普通门诊补偿封顶线为50元左右。

  9种特殊病种
  门诊补偿同住院比例
  在特殊门诊补偿方面,为引导患者合理就医,缓解住院压力,今年,泉州市在“定病种”、“定药物”、“定诊疗项目”的基础上,对高血压、糖尿病、重症精神病等3种特殊病种县级门诊费用按照50%、乡镇卫生院门诊费用按照90%的政策补偿比例给予补偿。
  另外,恶性肿瘤的化学治疗和放射治疗、器官移植抗排异反应、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肝硬化(失代偿期)、慢性心功能不全、脑卒中及后遗症、重症肌无力等9种特殊病种的门诊补偿比例,将与住院补偿比例一致,与住院医疗费用补偿共用住院封顶线;对重症尿毒症透析则采取定额补偿的办法,每周按不高于3次的透析次数,每次透析费用给予70%的补偿,年度封顶线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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