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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县新农合住院最高可获15万补偿 富顺血友病等9种大病特困者享受救助
从5月1日起,荣县参加新合的农民住院报销比例有新的调整。农民缴50元,住院最高报销新农合补偿可获得15万元,这是该县“五提高一增加一降低”调整新农合补偿标准惠民措施之一。
记者在县卫生局采访时获悉,荣县“五提高一增加一降低”调整新农合标准包括:“五提高”:提高乡镇、县级、市级、市外医疗机构补偿比列分别为85%、75%、65%、55%、50%;住院补偿封顶线由8万元提高到10万元(加上大病医疗救助参合农民每人每年最高可得到15万元的新农合补偿);提高孕产妇补偿标准,由400元提高到450元;提高结核病门诊定额补偿标准,由200元调整为500元;提高中医药补偿比例,由5%调整为10%。“一增加”:将乡村医生(必须有处方权)传统自产自种、自采、自用的中草药纳入新农合补偿范围。“一降低”:降低住院补偿起付线,市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由600元调整为500元,0至7岁儿童在市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由500元调整为300元。(谢秀英 见习记者 王乐乐 特约记者 蒋兵)
记者日前从富顺县民政部门获悉,该县今年为罹患9种重大疾病的城乡特困人员建立医疗救助档案,使救助对象及早拿到救助金,解决医疗负担重的问题。
据了解,罹患9种重大疾病的城乡特困人员包括: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供养人员、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生活困难补助人员、以及享受城乡低收入救助人员。这些人员可向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民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重大疾病救助。救助病种包括:恶性肿瘤、终末期肾病、重性精神疾病、I型糖尿病、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器官移植(心脏、肺脏、肝脏、肾脏)共9类。罹患9种重大疾病的城乡特困人员在交齐医疗救助所需材料后,再次申请该救助时,仅需提交药费单据和申请表即可。该政策打破了以往收取救助材料多、救助程序繁琐的惯例,使医疗救助更加简捷快速。(王斌 特约记者 许鹏)
来源:自贡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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