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快捷导航
查看: 3412|回复: 0

盐城提高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和住院报销比例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3-31 15:05: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盐城提高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和住院报销比例
  继扩大城镇职工医疗账户使用范围之后,盐城市医疗保险工作再推惠民措施。8月15日,从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传出喜讯,该市再次调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补偿政策,提高了最高支付限额和住院报销比例。
  此次政策调整中,盐城调整了连续缴费年限与补偿待遇挂钩政策。在原年补偿待遇3万元的基础上,自2008年起每增加1年连续缴费年限,其补偿待遇由原每年增加5000元提高到每年增加10000元,最高支付限额由原8万元提高到12万元。
  在原政策基础上,盐城调整提高了住院费用分段报销比例。成年居民因病住院报销,起付线以上至2000元部分报销50%、2000元至5000元部分报销60%;学生及其他未成年人由起付线以上至2000元部分报销60%,统一调整为报销65%。据测算,调整后,市区城镇居民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将接近70%。
  此外,这次政策调整更加关注大重病患者。对城镇居民经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后,负担仍然较重的大重病患者实行再次补偿。对连续缴费满一年的居民,符合医疗保险三个目录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待遇补偿后仍有医疗费用的,其3万元以内的部分再次补偿70%。
  据了解,这项政策从2011年7月起开始执行。
  来源:中国盐城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于我们

血友风采

友联网创业群:31044219

记得备注自身情况 不然不通过
© 2001-2013  友联网  Powered by 友联网(常州)数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苏ICP备2024132633号-1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