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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红十字事业百年大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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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3 17:23: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上海是中国红十字运动的发源地。时至今日,奉行红十字“人道、公正、中立、独立、志愿服务、统一、普遍”七项基本原则,上海市红十字会已经走过了百年历程。抚今追昔,上海红十字运动的100年不仅造就了辉煌,还留下了弥足珍贵的经验和启示。
  ■诞生与初创(1911-1949)
  清朝末年,朝廷腐败。1904年,日本和沙皇俄国为争夺在我国东北的利益发动了战争。为接运我难民撤离战区,3月10日上海万国红十字支会在上海英租界公共工部局成立,3月17日定名为上海万国红十字会。1907年,清政府将上海万国红十字会改为大清红十字会,1911年更名为中国红十字会。同年10月,辛亥革命爆发,中国红十字会沪城分会(上海市红十字会的前身)宣告成立,会址在光启路179号(原址毁于淞沪抗战的日军炮火),1920年改称中国红十字会上海分会。
  中国红十字会沪城分会一经成立,立即建立救护队,在“上海光复”和“讨袁战役”中开展战地救护和掩埋尸骸等工作。1932年1月“一·二八”事件后,市红十字会积极发动民众,捐款捐物,救护伤病员,举办临时医院。1937年抗战全面爆发,市红十字会参加上海市救护委员会,组建救护队,成立救护医院,救护、收治受伤兵民数万人。驻宝山第一救护队副队长苏克己医师及队员谢惠贤、陈秀芳、刘忠武四人在护送伤病员途中惨遭日军杀害。抗战胜利后,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在当年烈士牺牲之地(现宝山区罗店镇)竖起了纪念碑。
  1937年11月淞沪抗战失利后,上海沦陷,会务停顿。直至1946年3月上海市红十字会工作才得以重新恢复,会址在新闸路856号,与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上海总办事处合址办公。
  ■调整与探索(1949-1978)
  1949年5月,上海解放。6月,上海市红十字会开始恢复工作。
  1953年起,受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和市政府委托,市红十字会成立“回国日侨招待所”,先后为3000余名日侨回国提供了生活接待、医疗保健、运送船只等服务。此外还承担了向在押战犯转寄家信和物资工作。
  1959年,市红十字会开展里弄红十字卫生站建设工作。据1965年统计,全市已建有里弄、学校、工厂企业红十字卫生站3459个,拥有红十字会会员23.72万余人,为群众防病治病和推进爱国卫生运动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恢复与振兴(1978-1993)
  1978年4月,国务院批准红十字会恢复国内工作,上海是第一批恢复红十字工作的十个城市之一。
  1979年起,上海市红十字会全面恢复了对外交流交往工作,在此后的几年间,先后接待了60多批次来自朝鲜、东欧及日本等国的红十字代表团。多次接待与完成其他国家难民非法入境后的善后工作,为因风灾避难的台湾渔民提供就医、食品等。协同总会,接待、处理了日本阿波丸沉船遇难者遗骸移交和人员接待工作。还受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委托,派员参加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援助亚洲、非洲难民的工作。
  市红十字会1979年开展国际“查人转信、重建家庭”工作,1987年11月开展对台查人转信工作,1988年建立查人转信办公室,积极为因战争及其他原因而失散的亲人重新建立家庭联系。至2010年12月,共接待港澳台及海外的查寻亲人、转信寻亲来访者2万余人次。受理查寻台胞件7532宗、台胞来沪寻亲件2076宗、其他国家和地区寻亲件276宗,共计为近5000个家庭重新找到了亲属,建立了新的家庭联系。
  ■创新与发展(1993-至今)
  1993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颁布。1995年6月上海市制定了《上海市红十字会条例》,标志着上海红十字事业走上了依法办会、依法治会、依法兴会的轨道。
  建立少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
  为了解决青少年大病重病医疗费用问题,1996年,市红十字会会同市教委、市卫生局在全国首创“上海市中小学生、婴幼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目前基金已覆盖全市205万0-18岁人群,其中50余万为外省市来沪工作人士(常住人口)子女,1万余名为境外来沪工作人士子女。15年来,累计为109万人次的患病少儿支付了逾9.42亿元的医疗费用,其中包括5万余人次患白血病、恶性肿瘤、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肾移植等大病患儿的住院和门诊费用,成为上海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中重要的补充。
  开展遗体(角膜)捐献工作
  1982年起市红十字会受市卫生局委托,承担了全市遗体捐献工作。至2010年底,本市遗体(角膜)捐献登记人数3万余人,实现捐献人数5600余人。目前年实现遗体捐献者近500人,基本满足医学教育的需要。
  组织开展志愿服务及预防艾滋反对歧视宣传教育
  市红十字会在全市组建志愿服务队350余支,开设了造血干细胞捐献、关爱自闭症儿童、关爱失智老人等多项志愿服务项目。2002年起,针对大学生等不同人群需要,举办了预防艾滋病同伴教育师资培训班、普及培训班,培训人数超过15万。
  开展应急救援、灾后重建
  在特大洪灾、“非典”、海啸、冰雪灾害,汶川、玉树、海地、智利、日本地震,“莫拉克”台风、舟曲泥石流、海啸等各类重特大灾害的救援工作中,上海各级红十字会共募集各类款物超过30亿元人民币。先后向湖南、四川、陕西、新疆等20余个受灾省区提供援助,还先后在云南、江西、青海等15个省区援建博爱小学20所、博爱卫生院19所。5·12汶川地震发生后,市红十字会第一时间划拨紧急救援款,发送棉被、帐篷等紧急救灾物资,募集捐款11.73亿元,接受并发运救灾物资8650多万元。援建地震灾区学校、医疗卫生等民生项目52个。
  开展救护培训与应急体系建设
  2008年至2010年,群众性现场急救培训被列入市政府实事项目,市红十字会共培训现场初级救护师资1260名,救护员11.84万名,普及培训104.66万名,并在全市建立了培训网络和街道(镇)、居住小区、村为基础的群众性救护网络,近年来进行群众性培训250余万人次。
  开展造血干细胞和血液捐献工作
  上海市红十字会自1992年起就开展募集造血干细胞工作,并在全国率先建立了地方骨髓库。1996年,全国首例由上海骨髓库提供的“非血缘关系外周血造血干细胞”移植在沪获得成功。目前上海市造血干细胞捐献者入库已达到10万余人。向全国(包括台湾、香港地区)以及韩国等提供临床移植220例。从2009年开始,组织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者参加自愿无偿成分献血。
  扶危济困、千万人帮万家
  1993年10月起,上海市、区(县)两级红十字人道救助基金相继建立。1999年推出了旨在重点帮助患有白血病、恶性肿瘤、麻风病、艾滋病等疾患困难家庭的“千万人帮万家”活动,累计救助困难家庭12余万个,发送救助物资8000余万元。2007年以来,向本市遭火灾、风灾等618户居民提供了紧急帮困救助。2010年,本会又将少儿先天性心脏病治疗救助、居民火灾救助、听障儿童人工耳蜗植入救助等,扩大到所有上海常住人口。
  积极服务于上海老龄化社会
  上世纪末,市红十字会会同卫生部门共同推进红十字老年护理医院建设,同时巩固建设了近3944个社区红十字服务站,为老人免费测量血压、提供轮椅车、拐杖等服务。2009年,又将为居家老人的家属和护工培训老年介护技能、为居家困难重度失智老人配送护理用品、提供志愿服务三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以提升失智老人的生存质量。2011年,为5000名居家困难重度失智老人配送护理用品项目被列入上海市政府实事项目。
  红十字青少年与文化传播
  截至2010年12月底,全市高等院校和中小学校(含中专职技校)红十字会创建率分别达88.7%和83.8%。上海市红十字会在全市学校系统全面开展红十字运动基本知识宣传、现场初级急救和避险逃生技能培训工作,红十字青少年工作已成为学校生命安全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德育教育的有效途径和载体。

  来源:新民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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