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广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血友病门诊特定项目
药品范围
新闻解读:
新政二:血友病待遇大幅提高
记者了解到,血友病待遇标准从10月1日起也有所调整,将取消参保病人终身累计支付起付标准费用1000元;统筹基金对参保病人血友病基本医疗费用的支付比例,由“按退休人员门诊特定项目医疗费用标准结算”调整为“分别按在职人员或退休人员门诊特定项目医疗费用标准结算”,同时,将“每月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标准4500元”调整为不设统筹金月度最高支付限额标准。
减负程度:
广州市人保局负责人分析,取消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血友病参保人每人每月4500元的月度最高限额。以在职参保病人进行重组人凝血因子Ⅷ典型剂量(40000IU/年·人)治疗为例,按原门诊特定项目支付标准,个人支付基本医疗费用约13500元/月,按现调整后待遇标准,个人支付基本医疗费用约3660元/月,减负幅度高达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