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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盐城市“十二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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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11 13:26: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huangli 于 2012-12-11 13:27 编辑

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盐城市“十二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城南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盐城市“十二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盐城市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五月十日

  盐城市“十二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

  一、主要成绩和面临形势
  “十一五”时期,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面临挑战最多、发展速度最快、创新力度最大、工作成效最好的时期,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做出了重要贡献。
  一是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实施积极可行的就业培训政策、适度宽松的社会保险政策、刚柔相济的执法维权政策,综合施策,多措并举,稳定企业用工岗位,促进失业人员和返乡农民工就业,有效化解了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严峻挑战;扎实开展服务企业用工,帮助群众就业“牵手行动”,创新公共就业服务模式;统一规范公益性岗位管理,托底安置就业困难群体;积极探索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向农村延伸,统筹城乡就业创业。
  二是社保体系基本健全。坚持“突出制度安排规划先行,突出农村重点城乡统筹,突出共济普惠彰显职能”的总体思路,出台了46个惠民政策,初步构建起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创新开展“四有”(劳有所得、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学有所教)村建设,率先实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创造了推进新农保全覆盖的“盐城模式”。建立了帮助特困下岗失业人员的“爱心助保”制度和城市老年居民养老补贴制度。社保基金收入总量达257?4亿元,比“十五”净增170?4亿元,约是“十五”的3倍,实现收支平衡,略有节余。
  三是人才队伍日益壮大。围绕“打造长三角北翼人才高地”战略目标,主攻“两高一海”(高层次、高技能、海外才智)人才,全面创新人才服务政策体系,切实强化人才载体平台建设,建成了区域性的“江苏省沿海人才市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站总数苏北领先,引进海外才智工作成效显著。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成为引领创新型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盐城技师学院建成全国职教品牌。
  四是公务员管理规范有序。把加强行政机关公务员管理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重抓机关公务员“进、任、考、奖、出”五个环节,公务员选拔任用、激励保障、培训提升、监督制约机制初步形成,政府目标任务绩效考核体系全面建立,公务员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能力建设不断加强。
  五是人事改革深入推进。推进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重业绩、重成果、重能力、重贡献”,以实绩评价专业技术人才,激发事业单位活力。规范公务员津补贴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理顺工资分配制度。围绕“零差错、零失误、零投诉、保安全”,强化人事考试。创新军转安置办法,按政策做好军转干部工作。
  六是劳动关系保持和谐。整顿规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市场秩序,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网络化、网格化管理实现全覆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取得重大突破,企业工资宏观调控体系不断完善,劳动合同制度、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得到全面推行。
  “十二五”期间是我市进一步推进改革开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实现基本现代化的关键时期,是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提升发展质量的攻坚时期,是推进科学发展、建设美好盐城的重要时期。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对优化人力资源结构和实现社会就业充分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加速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和区域协调发展对建立更加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发展创新型经济、打造长三角北翼人才高地对加快人才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增进民生幸福对加快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对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推进维护社会稳定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必须把握新形势、适应新要求、研究新情况、采取新措施、取得新成效。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人才优先、民生为本”为主线,以“社会就业充分、城乡全员社保、人才满足需求、人事管理规范、收入分配合理、劳动关系和谐、公共服务均等”为目标,突出“两高一海”服务发展,突出统筹城乡改善民生,突出依法行政彰显职能,把盐城打造成“沿海人才集聚区、农民‘四有’先行区、综合执法示范区”,努力实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新跨越,为“推进科学发展,建设美好盐城”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发展目标
  ——社会就业充分。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开发利用好城乡劳动力资源,努力实现就业机会显著增加,就业能力显著提升,就业环境显著改善。“十二五”期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34万人,转移农村劳动力2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培训各类城乡劳动者69.5万人,开展职业技能鉴定25万人。
  ——城乡全员社保。健全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稳步提高保障水平,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水平适度、持续稳定的社会保障网。“十二五”期末,全市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实现应保尽保,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65万人、55万人和15万人;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管理率稳定在95%以上。
  ——人才满足需求。围绕“建成长三角北翼人才高地”总体目标,主攻“两高一海”人才,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打造新特产业人才集聚区,建设沿海高层次人才高地;打响盐城职业教育品牌,建设全国领先的高技能人才高地;打出国际人才市场名片,建设具有较高知名度的海外人才高地。力争到2015年,全市人才总量达到98万人,人才贡献率达43%。
  ——人事管理规范。基本建立与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相衔接的公务员管理制度体系,公务员管理机制更加健全,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全面提升。基本形成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符合各类事业单位特点的新型人事管理制度。军转安置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具有盐城特色的退役军官安置制度更加完善。
  ——收入分配合理。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调整机制不断完善,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逐步健全,城乡居民收入渠道不断拓宽,努力实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增幅高于GDP增幅、职工工资收入倍增。
  ——劳动关系和谐。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劳动人事争议纠纷调处仲裁机制和劳动监察执法机制更加完善,劳动者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十二五”期末,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保持在98%以上,建工会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保持在95%以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到95%以上。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网络化、网格化管理实现全覆盖。
  ——公共服务均等。建立“架构完备、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功能齐全”的城乡统筹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实现各类公共服务对象的全覆盖、服务网络的全覆盖、服务功能的全覆盖。“十二五”期末,全市社会保障卡普及率达到60%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统筹推进城乡创业就业
  坚持把促进城乡充分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位置,进一步扩大就业规模,优化就业结构,提高就业质量,努力实现更高水平的充分就业。
  1.完善政策扶持就业。强化政府促进就业的责任,实行更加有利于促进就业的产业、贸易、财政、税收、金融等政策,完善促进就业的综合政策体系。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培训扶持政策,全面落实农民就业失业登记、求职登记、农村困难家庭就业援助和农民创业服务制度,将就业(创业)培训补贴、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免费职业介绍、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等各项优惠扶持政策最大限度地向农村劳动者延伸,惠及广大农民。
  2.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建立激励创业机制,出台系列政策,加大扶持力度,推动创业孵化,鼓励全民创业。把自主创业作为就业重要增长点,坚持创业培训、政策扶持、创业服务三位一体,营造全民创业的浓烈氛围,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重点实施高校毕业生“科技创业”、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创业”、返乡农民工“回乡创业”、城镇失业人员“自主创业”、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自强创业”五大工程。
  3.加强援助帮扶就业。把解决高校毕业生、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工作放在重中之重。通过实施高校毕业生见习计划、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计划,帮扶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通过落实就业优惠扶持政策、实行公益性岗位统一管理和使用,对就业困难人员进行托底就业;通过自主创业、就地转移和异地输出,多渠道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4.强化培训助推就业。依托企业、技工院校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大力实施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城乡新成长劳动力技能培训、重点产业专项培训和创业培训,使新进入人力资源市场的劳动者都有机会接受相应的职业培训,企业职工得到一次技能提升培训,每个有培训愿望的创业者都能参加创业培训。建立普惠型的职业培训补贴制度,督促企业按规定足额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全面推行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获证奖补政策,健全职业培训信息公开制度和培训补贴资金监管制度。推进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大力发展家庭服务业,落实员工制家庭服务企业各项优惠政策。
  5.健全机制调控就业。建立就业信息监测体系,实时掌握劳动者就业状况、享受政策和接受服务信息。建立失业统计报告制度,完善失业动态监测制度,及时准确监测用人单位岗位变化情况。建立就业潜在风险预评估制度,对国内外形势、产业结构调整、市内重大决策等对就业影响进行预期评估。完善失业预警机制,加强对产业结构调整、重大灾害及后危机时代特殊情况下失业风险的有效预防和及时干预。
  专栏3:创业就业能力建设项目
  1、高校毕业生基层培养计划。重点组织实施“三支一扶”计划,配合实施“大学生村官工程”,积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创业就业。
  2、城乡新成长劳动力技能培训和重点产业专项培训计划。为失业人员、未就业农民工、新成长劳动力免费提供基本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面向重点产业开展专项培训,满足产业集群和工业园区重点产业项目用工需求。
  3、企业职工技能提升计划。适应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产业转型升级的要求,组织所有企业技能岗位员工进行一次技能提升培训。
  4、创业培训促就业计划。对每个有培训愿望的创业者实施一次创业培训,力争培训后半年内创业成功率达到50%以上,并实现1人创业平均带动至少3人就业的倍增效应。
  (二)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有弹性、可持续的方针,加快建立起更加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实现人人享有社会保障,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为建设美好盐城构建水平适度、持续稳定的社会保障网。
  1.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在不断完善已有制度的基础上,加大制度建设和创新力度,形成全方位、系统化的社会保障制度。养老保障方面,全面实施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和新农保困难居民帮扶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全面实施被征地农民“先保后征、即征即保”的刚性机制,探索研究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以及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间的相互转换和衔接机制。医疗保障方面,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探索改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使用办法,实行职工医保门诊费用统筹。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接转办法,逐步实现制度、管理、服务并轨运行。失业保险方面,继续推进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政策实施,加快推进城乡一体的失业保险制度建设,强化失业保险制度预防失业、促进就业功能。全面实现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制定优惠鼓励政策,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
  2.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加大扩面征缴工作力度,将符合条件的各类群体纳入相应的社会保险制度,做到“全员社保”。健全参保缴费激励机制,引导和鼓励各类人员及早参保、长期参保和连续参保,重点推动农民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强化参保续保帮扶,推进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将领取失业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全面推行“爱心助保”制度,帮助困难断保人员续保缴费;完成将“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工作。
  3.稳步提高社会保障待遇。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各方面承受能力,统筹提高社会保障标准,使人民群众切实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按照部、省统一部署及时调整提高,按时足额发放。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正常增长机制,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待遇水平。建立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筹资机制和财政补助增长机制,逐步提高医保报销比例以及最高支付限额。建立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规范生育保险保障项目和待遇标准。
  4.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认真实施《盐城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监督工作规定》,完善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制度,规范基金收支;完善社会保险基金、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管理情况报告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强化动态监管。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现场监督检查,开展社会保险基金年度审计和专项审计,坚决查处挤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基金安全。加强社会保险基金非现场监管,全面实施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网上实时监管,消除监管盲点。充分发挥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作用,推动社会监督。
  (三)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
  全面贯彻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盐城市“十二五”人才发展规划》,坚持“人才优先”理念,以主攻“两高一海”(高层次、高技能、海外才智)人才为重点,深入实施创新发展和人才强市战略,建成长三角北翼人才高地。
  1.集聚高层次人才。大力实施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引进工程、新特产业人才集聚工程、重点企业人才团队建设工程、科技创新人才引进培育工程、现代服务业人才开发工程,全力引进科学院院士、工程院院士、海外科学家和留学归国人员等高层次领军人才,集聚风电装备、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和新能源汽车等新特产业和港口工程、港城规划建设、临港产业等沿海开发紧缺的高层次人才,在重点产业和特色园区建成一批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省级以上工程技术中心,用特殊政策引进一批风险投资、资本运作、科技创新、金融创新方面的特殊人才。
  2.培育高技能人才。充分发挥职业教育优势,推动技工院校发展,打响“盐城职教”品牌。加快制度和政策创新,建立政府购买培养成果制度,培训急需紧缺行业高技能人才。建立首席技师制度,建设技能大师工作室。深化校企合作,为重点产业定向培养高技能人才。建设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和公共实训鉴定基地。加大政府奖励力度,提高技能人才经济待遇和社会地位。建立推广企业内高技能评价等多元化的人才评价机制,提高职业资格证书社会认可度。
  3.用好海外人才智力。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并举,全方位、多层次地组织出国(境)培训,邀请外国专家来盐工作。充分发挥中国国际人才市场江苏沿海市场的作用,广开引才引智渠道,探索引才引智机制市场化、项目多元化的新路子。加强引智项目的申报管理和服务工作,巩固和扩大引智示范基地,加快引智成果的推广运用,提高引智工作的整体效益。
  4.盘活现有各类人才。树立“对社会有用皆为人才”的理念,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党政人才队伍建设,探索政府机关面向社会吸引高层次人才的新途径。推进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培育企业经营者人才市场。推进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扩大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培养规模,实施社会事业名师名家工程,建立首席专业技术职务制度,构建分层分类的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体系,加快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推进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实施万名农民素质提升工程,培养新型农民。推进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探索建立社会工作职业规范和从业标准。
  5.新人才工作体制。健全人才投入机制。建立由政府、社会、单位、个人等参与的多元化、多渠道投入机制,设立标准不低于本级财政上一年度一般预算收入3%的人才开发资金。创新人才激励机制。落实企业职工教育经费,设立盐城市高技能人才培养专项资金;建立高层次人才评比表彰制度,设立“盐城市友谊奖”、“盐城优秀人才奖”、“盐城市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奖”,完善优秀高技能人才享受市政府津贴政策。优化人才服务机制。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建设各类人才创新创业载体;实行人才中介职业资格制度,激活人才流动机制。
  6.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完善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加大中国国际人才市场江苏沿海市场和江苏沿海人才市场建设力度,加快人力资源市场群建设,规范发展人事代理、人员培训、人才(劳务)派遣等人力资源服务,建设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打造知名人力资源服务品牌,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充分保障、市场经营性服务产业逐步壮大、高端服务业快速发展、人力资源开发配置和服务就业能力明显提升。
  专栏4:重点人才工程
  1、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引进工程。加快引进和培养各类高层次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重点引进包括科学院院士、工程院院士、海外科学家和留学归国人员在内的高层次领军人才。
  2、新特产业人才集聚工程。以风电装备、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和新能源汽车等新兴产业和特色产业项目为抓手,加快人才集聚。围绕港口工程、港城规划建设和临港产业布局实施沿海人才集聚。
  3、重点企业人才团队建设工程。实施省、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资助项目,选拔国家、省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引进国内外领军人才、高层次人才和留学生,在新型重点产业和特色园区,建成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省级以上工程技术中心,建成一批高层次人才团队。
  4、海外人才智力引进工程。发挥中国国际人才市场江苏沿海市场的作用,引进海外人才智力。
  5、科技创新人才引进培育工程。引进和培育风险投资、资本运作、科技创新、金融创新方面的特殊人才,培养科技型企业家;引进物联网、软件和服务外包、海洋生物、光电源、新能源汽车、光伏等方面的产业领军人才。
  6、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建设20个市级、2个省级、1个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依托江苏省盐城技师学院,建立盐城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和世界技能竞赛数控专业集训基地。
  7、社会事业名师名家工程。加大对卫生人才培养支持力度,培养、选拔一批医学领军人才,建设医学创新团队。加快文化产业项目和专业人才的集聚,建成一批文化产业的示范工程。选拔培养省级人民教育家、特级教师、市级名师和名校长。
  8、现代服务业人才开发工程。大力开展职业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建立现代服务业人才实训基地,完善培训网络。加强与国内外知名高校合作,培养现代物流业、科技服务业、信息服务业、旅游业等现代服务业高层次人才。
  (四)合理调控工资收入分配
  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正确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加快形成合理有序的工资收入分配格局。
  1.完善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加强政府对企业工资增长的宏观调控,充分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等多种手段,促进企业职工工资增长。建立“职工收入增长与企业经济效益同步,劳动报酬增长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的制度。将企业职工工资合理增长纳入各级政府年度工作目标和绩效考核范围,及时发布工资指导线、劳动力指导价位,大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资保证金制度、欠薪预警制度,组织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和工资分配专项检查活动。
  2.完善公务员工资制度。深入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将公务员收入分配纳入法制化轨道。强化政府部门绩效考核,探索建立完善科学的公务员薪酬制度。
  3.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制定完善事业单位收入分配相关政策,逐步实现事业单位收入分配的科学化和规范化。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进程,推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按照“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因地制宜、稳慎推进”要求,全面落实和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健全事业单位工资水平正常调整机制,增强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
  (五)稳步实施人事制度改革
  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各项规定和部署,加快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公平公正、充满活力的人事管理制度。
  1.提高公务员管理科学化水平。按照“落实法、规范管、强化考”的思路,严格执行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健全公务员管理制度。坚持“凡进必考”,完善公务员选拔任用机制,规范职务职数管理,加大公务员交流和竞争上岗力度,探索政府雇员制度。推进公务员分类管理,开展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试点。完善公务员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公务员平时考核,推进公务员考核管理信息化建设,建立符合不同层次、不同类别公务员考核评价体系,强化对公务员的激励保障和监督约束。全面落实公务员培训制度,推进公务员培训改革,建设公务员教育培训网络平台,全面提高公务员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和依法办事、履行职责、开拓创新的能力。
  2.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推进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全面入轨,形成动态管理机制。健全以合同管理为基础的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全面实行公开招聘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全覆盖。探索推行事业单位职员制度,落实事业单位法人自主权。推行竞聘上岗制度,创新事业单位内部人员选拔聘用的方式方法。建立健全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考核奖惩培训制度。
  3.完善具有盐城特色的军转安置制度。不断完善“积分定单位性质,双向选工作岗位,考试拔特殊人才,指令性保底安置”的军转安置办法,实现军转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全力完成军转安置任务。做好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支持和指导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创业和再就业。改进和加强军转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军转干部综合素质和适岗能力。
  4.创新人事考试工作机制。牢固树立人事考试“成则应当,失则关天”的意识,按照安全考试、公平考试和科学考试的总体思路,全面提升人事考试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确保人事考试“零失误、零差错、零投诉”,建成全国人事考试示范基地。
  (六)全力维护劳动关系和谐
  加强劳动关系工作体系建设,健全机制,刚柔相济,切实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合法权益,构建规范有序、公正公平、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
  1.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重点提高建筑行业、小企业和农民工等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履行质量。健全劳务派遣规定,加强对劳务派遣用工的规范引导。推进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建设,建立全市统一的劳动用工信息数据库,加强对企业劳动用工的动态管理。完善集体协商机制,以企业集体协商为主体,以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协商为补充,不断扩大集体合同制度覆盖面,提高集体协商的实效性。加强和创新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组织建设和效能建设,组织开展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工业园区创建活动,引导企业主动履行社会责任,建立和谐的劳资关系。完善劳动关系运行情况监测调查制度,建立健全劳动关系预警评估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依法稳妥处理劳动关系领域中的矛盾和冲突。
  2.健全劳动人事争议调处机制。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方针,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建设。强化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完善各项调解机制,重点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内部协商调解机制,着力推进调裁衔接。建立健全重大集体劳动人事争议应急调处机制。着力推进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标准化建设,完善仲裁办案制度,规范办案程序,强化仲裁阶段的调解工作。加强调解仲裁队伍建设,提高争议处理效能和专业化水平。
  3.健全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机制。大力推进劳动保障诚信制度建设。加大对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市场的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公安、民政、物价、地税、工商等部门作用,联合执法。完善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机制,逐步将城乡各类用人单位纳入“两网”监察范围。建立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拖欠工资刑事案件移送制度、重大案件挂牌督办和协查制度,及时查处违法案件,有效处置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依法严厉查处用人单位侵犯农民工权益的违法行为,促进农民工在就业、培训、社会保障、医疗、权益保护等方面平等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队伍建设,实现监察机构标准化、执法规范化、人员专业化。
  专栏5:和谐劳动关系建设项目
  1、劳动关系运行情况快速调查项目。及时了解掌握企业劳动关系运行态势和发展趋势,分析研判经济社会发展对企业劳动关系的深度影响,有针对性地提供决策依据和工作支撑。根据宏观经济的发展变化,适时转入正常化、制度化调查。
  2、仲裁院标准化建设项目。各级仲裁院基本实现有专门办案机构、编制、人员、办公场地和经费保障,并实现仲裁办案信息化。
  3、劳动保障“两网化”管理建设项目。实现一、二级网格覆盖率100%,一、二级网格网络联通率100%,8人以上用人单位信息采集率98%。
  (七)深入推进农村“四有”建设
  适应统筹城乡发展,深入推进农村“四有”建设,把城市的各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逐步向农村延伸,使改革发展成果逐步惠及农村居民,推进城乡共同发展,实现城乡居民共得实惠,努力使广大农民实现“劳有所得、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学有所教”“四有”目标。
  1.推进“四有”建设全覆盖。建立以块为主、长效推进的工作机制,以镇为单位推进“四有”工程建设。至2012年底,全市所有行政村全面实现“四有”,进而实现“镇镇四有”、“县县四有”,建立起更加完善、更高水平的“四有”村。
  2.提升农民“四有”水平。“学有所教”和“劳有所得”,主要是解决农民的培训和创业就业问题,重点是加强实用技术培训,把农民变成新农民;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把农民变成农民工;将城镇创业政策、创业服务向农村延伸,把农民变成创业者,以减少农民、提升农民,多渠道地增加农民的工资性和资本性收入。“老有所养”和“病有所医”,主要是解决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重点是在实现新农保全覆盖的基础上,让符合条件的农民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参加新农合的基础上,让符合条件的农民参加城镇职工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提高农民的养老保障水平和医疗保障水平。
  3.加强“四有”平台建设。认真贯彻执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10〕98号)要求,推进基层平台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特别是要加强城郊结合部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镇、村居两级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要全面实现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工作、制度“六到位”。重点推进镇、村居平台信息网络建设,每月动态调整村民家庭“四有”电子信息库,实施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村村通”工程,促进村级平台与镇(街道)、县(市、区)、市四级联网。
  专栏6:“四有”建设目标
  以三年为一个周期滚动实施“四有”村建设:
  第一年:80%以上有劳动能力尚未就业人员实现就业,符合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或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条件的村民参保率达60%以上,符合参加城镇职工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率达到60%以上,其他村民参加新农合;有技能培训需求的村民90%以上参加了减免费的实用技能培训。
  第二年:90%以上的有劳动能力尚未就业人员实现就业,符合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或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条件的村民参保率达80%以上,符合参加城镇职工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率达到80%以上,其他村民参加新农合;有技能培训需求的村民90%以上参加了减免费的实用技能培训。
  第三年:村内有劳动能力尚未就业人员全部实现就业,符合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或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条件的村民参保率达95%以上,符合参加城镇职工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率达到95%以上,其他村民参加新农合;有技能培训需求的村民99%以上参加了减免费的实用技能培训。
  (八)切实增强公共服务能力
  适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快速发展的形势,健全完善覆盖城乡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在工作网络上实现覆盖城乡、平台直达到村,在服务内容上实现全民共享、城乡均等,在层级定位上实现功能合理划分、资源有效整合,在服务方式上实现手段不断优化、效能显著提升。
  1.健全公共服务网络。进一步健全市、县、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架构,形成覆盖城乡、功能完善、分布合理、管理有效的公共服务体系,工作网络和服务体系实现全覆盖。坚持公益性质、政府主办、属地管理的原则,健全街道、社区和镇、村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打造15分钟公共就业服务网,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一站式公共服务平台。拓展基层街道、社区人社平台服务功能,深入开展“帮老助残”工作。在统一的管理服务体系框架内,将资金、网络、平台、组织、政策等各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资源优先向农村配置,逐步实现城乡一体、资源共享。
  2.完善公共服务功能。以公共就业服务、人力资源服务、社会保险经办等功能为重点,全面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创新就业服务方式,在“牵手行动”常态化基础上,通过网络求职、招聘和对接、匹配,使之成为常态化的就业用工服务行动。提升社会保险管理服务水平,建立机关、事业、企业一体化退管服务体系,全面建立公民社会保险登记制度,加强社会保障业务档案、数据、信息网络管理。
  3.提升公共服务效能。将金保工程建设向县(市、区)延伸,实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络省、市、县、镇(街道)、村(社)五级联网,强化数据中心功能,数据逐步向市级集中。建立全市统一发行社会保障卡的管理服务体系,加快发行和推广应用全国统一标准的社会保障卡。加快“一库五网”建设进度,建立全市各类人才数据库、人才网、专业技术人才服务网、公务员管理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网和人事考试网,实现全市人事人才业务办公和对外服务应用系统的互联互通,实现网上申报、网上交流、人员管理的公共服务目标。推进信息化应用,建设集“窗口、网络、平台”为一体的公共服务信息系统,大力推进网上申报、网上征缴、网上审批等一系列公共服务,提高网上办事、网上查询等公共服务能力与水平。继续整合门户网站,形成统一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站体系,提高12333综合咨询服务能力和水平。大力提高数据安全等级,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建设网络安全信任体系,统一建设市级容灾中心,加强市级信息中心机房安全管理。
  专栏7:社会保障“一卡通”工程(金保工程二期)
  1、数据中心建设项目。加强市数据中心建设,基本建成覆盖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要业务的市级集中式数据中心。
  2、网络系统建设项目。对市业务专网进行扩容和安全加固,建设数据中心(生产中心)与容灾中心网络,网络覆盖到全部社会保险、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等机构,并向县(市、区)、镇(街道)、村(社)延伸,力争到“十二五”期末,网络覆盖到全部镇(街道),村(社)的网络覆盖率达到98%。
  3、社会保障卡项目。统一发行社会保障卡,拓展应用功能,实现社会保障“一卡通”。
  4、业务应用体系建设项目。完善涵盖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加快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档案数字化建设,实现业务档案在各项业务经办过程中自动生成和归档管理。
  5、一库五网建设项目。建成全市各类人才数据库和江苏盐城人才网、江苏盐城专业技术人员服务网、江苏盐城公务员管理网、江苏盐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网、人事服务考试网。
  6、公共服务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打造政务服务品牌,推进“一网一号一卡”公共服务信息平台的提档升级,建设统一的网上服务、12333电话咨询服务、短信服务信息平台,提供24小时公共服务。完善联网数据采集系统,分批启动各项业务数据的联网采集。完善基金监督应用系统。
  7、跨地区信息交换与结算平台建设项目。建设养老、医疗、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异地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信息交换系统。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坚持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作为保障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推动科学发展的重要突破口,作为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社会管理、强化公共服务的重要切入点,摆到政府工作更加突出的位置。主动策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创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组织推进模式,紧扣“人才优先、民生为本”主线,突出“社会管理创新”主题,深入实施“千人千企千村(居)”服务行动和“聚才育才用才”人才行动,统揽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项工作,提升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组织化和精细化程度,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更好地达到“百姓得到实惠、企业得到服务、人才得到发展、事业得到进步”的成效。
  (二)健全要素投入机制。建立政府正常投入机制和各级政府分担机制,继续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列入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逐步提高就业、社会保障和人才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按照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各级政府负责落实本规划在当地实施所需的资金。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立社会保险基金风险准备金制度,明确资金来源,严格支出范围,增强社会保险基金的抗风险能力。各级政府应切实履行职责,充分运用各类公共资源,充分调动各类社会力量,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和政策环境,为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创造良好的基础条件。
  (三)健全考核评估机制。本规划确定的就业失业、社会保障、人才队伍建设等主要指标,应作为优先发展目标列入政府考核体系。完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监测评估制度,制定规划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方案和统计指标体系,强化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情况通报。2013年组织对本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中期评估或者其他原因认为需要对规划进行调整或者修订的,应适时提出调整方案,报市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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