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岛都市报6月12日讯(记者 殷萍) 将一般诊疗费纳入报销范围、提高门诊报销比例、提高住院报销比例、扩大重大疾病保障范围并提高报销比例……记者日前采访获悉,为进一步提高农村居民医疗保障水平,有效缓解农村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和“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自2012年6月10日起,胶南市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调整。
“根据青岛市卫生局的要求,结合胶南的实际,从6月10日开始,我们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调整。”胶南市卫生局合作医疗管理中心主任丁相文说。其中包括将一般诊疗费纳入报销范围,将一般诊疗费纳入定点医院和村(居)卫生室报销范围,定点医院门诊10元/人次,村(居)卫生室6元/人次,按90%比例报销,个人自付10%。报销额计入个人年度普通门诊报销封顶线,对定点医院实行总额控制。
“再就是提高了门诊报销比例,必须是户口所在地的村卫生室和乡镇卫生院。”丁相文说,普通门诊报销比例由去年的50%提高到60% ,中医门诊报销比例由去年的65%提高到今年的75% 。慢病门诊报销比例由去年的85%提高到今年的95%,普通门诊报销封顶线由去年的200元提高到300元(含一般诊疗费)。中医门诊的报销封顶线为 800元,慢病的报销封顶线为 150元。“慢病主要包括高血压和糖尿病,药品的种类比较固定,而且这两种病有专门的治疗方案,在治疗目录内的药品都会给予报销。”
提高住院报销比例,将镇级医院的报销比例由去年的85% 提高到今年的 90% ,市级医院报销比例由去年的65%提高到今年的75%,青岛市级医院的报销比例由去年的50%提高到今年的55%,青岛市外定点医院报销比例由去年的45%提高到今年的 50%,同时将住院支付限额由去年的 10万元提高到今年的15万元。
“需要注意的是,胶南市妇幼保健院是按照80%的比例报销的,而且在青岛市外的定点医院报销必须先到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办理一个转诊登记。”丁相文告诉记者,市民可拨打政策咨询电话86130922进行咨询,由于很多报销范围只针对定点医院进行,建议市民在进行住院报销时先拨打电话咨询。
另外,调整后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暂行办法》还扩大了重大疾病保障范围并提高了报销比例。在限定病种、限定费用的基础上,将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及重性精神疾病、乳腺癌、宫颈癌、终末期肾病、血友病、耐多药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等重大疾病的市级以上住院按75%的比例报销。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