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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新增血友病等15类疾病纳入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
日前,江西省卫生厅、财政厅联合印发了《江西省2012年新农合统筹补偿方案补充规定》(以下简称《方案》),对2012年新农合统筹补偿方案进行了调整,重点扩大了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范围。
《方案》要求,在全省已有的尿毒症、儿童先心病、白血病、“光明·微笑”工程免费救治的基础上,将国家规定的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乳腺癌、宫颈癌、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等15类疾病纳入重大疾病保障范围,这15类疾病的新农合患者在省、市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比例提高到70%。江西省还将陆续出台提高农村重大疾病保障水平试点方案,对部分重大疾病实行按病种定额付费,进一步提高重特大疾病的保障水平,建立和完善重大疾病保障和救助机制。
此外,按规定办理了县外就医转诊备案手续的参合患者,在县外医疗机构住院报销补偿金额小于住院总费用减去起付线后的25%时,新农合基金按25%进行保底补偿。通知还进一步明确了新农合住院费用结算方式改革、县外就医转诊备案制度、直补(即时结报)等有关规定。
来源:江西省卫生厅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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