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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甘州区出台重大疾病医疗救助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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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7 12:15: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张掖市甘州区出台重大疾病医疗救助管理办法
  甘州讯(通讯员付聪林)近日,甘州区政府第六次常务会正式通过《甘州区重大疾病医疗救助管理办法》,这将进一步健全完善城乡居民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减轻城乡居民重大疾病医疗费用个人负担,让全区人民享受到更完善的医疗保障。
  今年,“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开展以来,为了落实省委书记王三运“绝不能让一个人因贫困而看不起病”的讲话精神,区卫生局牵头,医保、民政部门参与制定《甘州区重大疾病医疗救助管理办法》,办法主要解决城乡群众因患包括白血病、各类癌症、各类恶性肿瘤、心脏病、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重性精神病、肾病、耐多药肺结核、糖尿病、甲亢、唇腭裂、重度残疾儿童、老年性白内障、先天性耳聋、器官移植等重大疾病和特殊疾病经过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报销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医疗补偿、大病补助,工会职工互助保障补偿,民政部门大病救助后自付费用仍超过2万元以上的病种导致的家庭经济困难问题。重大疾病医疗救助资金由政府组织筹措,主要来源包括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历年结余资金及每年民政部门从慈善协会基金中拨付的100万元。本办法自今年元月一日执行。
  来源:甘州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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