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新农合住院补偿提高至12万,全市百岁以上老人免费住院治疗……卫生局20日公布的《2012年新农合统筹补偿方案》中,较去年又有诸多变化,住院补偿比例、普通门诊补偿等均有所提高。
县乡医院报销比例提高10%
乡镇级定点医疗机构首次实行分级报销。起付线(200元)以上至600元部分的住院报销比例为60%,600元以上部分的住院报销比例为80%。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乡镇级定点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住院报销比例为90%。县区外乡镇级定点医疗机构,600元以上部分的住院报销比例为75%。据了解,2011年乡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补偿比例为70%,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乡镇卫生院基本药物住院报销比例不低于85%。
患者在当地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起付线(500元)以上部分的住院报销比例为70%。患者在异地县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以上部分的住院报销比例为65%。2011年县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补偿比例为60%。
患者在当地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起付线(500元)以上部分的住院报销比例为50%。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及市外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以上部分的住院报销比例为45%。其中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为600元。2011年市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补偿比例为50%。
百岁老人免费住院治疗
今年参合患者的住院封顶线有所提高,住院补偿封顶线为12万元,封顶线比去年提高了4万元。
中医院、传染病医院的起付线仍然执行去年的起付线,市、县中医医院和市级传染病医院起付线为300元。
鼓励使用中医药服务。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患者的针灸等中医适宜技术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90%,但不得超过治疗总费用的50%。中药饮片和中医药费用(包括院内中药制剂,不含中成药)在相应报销比例的基础上提高20%,但累计最高报销比例不得超过90%。
百岁以上老人实行免费住院治疗。全市290名参合农村居民百岁以上老人,在市内各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其基本药物和新农合目录内药物按照实际费用全额报销,目录外药物费用由救治医疗机构承担。
慢性疾病门诊报销提高20%
特殊慢性病大额门诊补偿比例和封顶线也有所提高。参合农民患有特殊慢性疾病,需由个人提出申请,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确诊,县级经办机构审核认定为特殊慢性病患者,患者在本市一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大额门诊治疗费用,在门诊统筹基金中列支,起付线为200元,起付线以下不予补偿,起付线以上的补偿比例为60%,比去年提高20%;当年累计报销封顶线为5000元/人,封顶线比去年提高2000元。
参合农民患有重大疾病,个人提出申请,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确诊,县级经办机构审核认定为特殊重大病种患者,患者在本市县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大额门诊治疗费用,在门诊统筹基金中列支,起付线为200元,起付线以下不予补偿,起付线以上的补偿比例为70%,
普通门诊报销比例提高到40%,报销封顶线100元/人,家庭内参合成员可以共享使用。
重大疾病保障范围再扩容
济宁市卫生局将儿童单纯性唇裂等病种正式纳入重大疾病保障范围,这些疾病还包括终末期肾病、妇女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血友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等。省内新农合住院报销比例为70%。
同时将慢性粒细胞白血病等重大疾病纳入试点范围,这些疾病还包括肺癌、食道癌、胃癌、I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结肠癌、直肠癌等重大疾病。省内新农合住院报销比例为70%。
济宁市还明确了部分医疗康复项目的报销比例和封顶线。把以治疗性康复为目的的运动疗法等9项医疗康复项目纳入新农合保障范围,在定点救治机构发生的费用按照60%比例报销,补偿封顶线为5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