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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血友病等将纳入2012年重大疾病按病种付费试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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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4 14:08: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合肥血友病等将纳入2012年重大疾病按病种付费试点范围
  合肥晚报讯 记者昨日从省卫生厅了解到,今年,我省将扩大新农合住院按病种付费试点,定点医疗机构和试点病种全面扩容。医疗费用也引入了竞争机制,相同病种哪个医院报的价格低,就在哪家医院试点。

  三级综合医院不少于30组
  今年,试点病种的最低数量如下:三级综合医院不少于30组大病,二级综合医院不少于20组疾病、一级综合医院(含中心卫生院)不少于5-10组常见病,专科医院不少于3-5组疾病。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终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等20种疾病必须纳入2012年重大疾病按病种付费试点范围。
  2013年,继续扩大按病种付费的病种数量,综合医院试点病种涉及的新农合出院病人数应覆盖其新农合出院病人总数的1/3以上,专科医院试点病种涉及的新农合出院病人数应覆盖其出院新农合病人总数的1/2以上。

  鼓励私营医院也来竞争
  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各市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各县县医院和县中医院、中心卫生院全部列入试点范围。今年,一些私立医院也有竞争机会。
  省卫生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在三级医院,优先选择技术难度较大、费用较高的病种,在按病种付费的基础上显著提高报销比例。在二级及二级以下医院,兼顾出院病例较多的病种,在按病种付费的基础上适当提高报销比例。省卫生厅还将鼓励下级医院在具备诊疗能力的前提下选择上级医院的试点病种,但现阶段原则上不允许上级医院选择下级医院的试点病种。

  住院费用最高可报75%
  试点病种患者在不同级别医院住院,当次住院费用的净补偿比例分别不低于75%、70%、65%、60%。其中,重大疾病患者个人自付比例不超过30%,不同病种的具体补偿比例需结合“分级医疗”、大病优先的原则以及当年新农合基金的承受能力而定。
  此外,超过定额2倍以上部分的费用,新农合基金可按50%追补给医疗机构,但须控制在该医疗机构年度内收治的该病种病例总数的5%以内。(本报记者 付艳)
  来源: 合肥在线-合肥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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