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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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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5 18:59: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胶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进一步完善
  今年,胶州市参合农民达到611404人,参合率100%,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250元,筹资总额达1.52亿元。一、二、三级医院报销比例分别达到85%、60%、50%;最高限额提高到10万元;0-14周岁参合儿童的先天性心脏病、急性白血病患者及参合农民的血友病患者住院报销比例提高到70%;恶性肿瘤、尿毒症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等10种需长期进行门诊治疗和药物支持的特殊疾病,实行门诊统筹报销。改革住院统筹基金支付方式,实行单病种控费制度和总额预付制度。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管理,采取日常督查和定期审查相结合的方式,严厉查处不合理收费、不合理检查和套取基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门诊和住院均次费用控制,完善统计信息报告和分析制度,确保基金安全运行。政策范围内住院门诊补偿比30%、住院补偿比70.2%,参合农民受益率54.1%。预计今年基金结余率14%,累计结余率19%。(王慧 通讯员 郭辉)

  来源: 山东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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